发明专利的公示期是从递交资料的那天算起吗

2024-11-06 07:5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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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发明专利没有公示这一说法。
专利法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发明专利公布后即进入公众领域,而其授权则是从公告之日起算,因此为保护专利申请人的权利就在发明专利公布与公告的这一段时间,设置了一个临时保护期。专利法第十三条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因此,在此期间只能与使用人协商支付使用费,不能诉其侵权。

回答(2):

发明专利没有什么公示期。从发明专利公开后,到获得授权之前,发明专利处于临时保护期。如果有人在这段时间里使用了你的专利,那么在你得到授权后可以要求他赔偿你的损失。

回答(3):

如果你的专利授权了,保护期就从你递从申请文件的那一天算起,即申请日

回答(4):

发送律师函,发出警告,说本公司已申请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