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形

2024-11-23 09:41:22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减轻处罚的情形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一)情节特别轻微的;(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五)有立功表现的。
二、减轻处罚的适用规则
犯罪分子具有我国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轻处罚,法院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这里的“法定刑以下”,指的是法定最低刑。对于单一量刑幅度而言,是该刑罚幅度的最低刑;而对于数个量刑幅度而言,是犯罪行为对应刑罚幅度的法定最低刑。
三、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的区别是什么?
从轻处罚,指的是在量刑标准范围内适用较低的刑罚,不能低于量刑标准的最低限度。减轻处罚,指的是以低于量刑标准的最低限处罚。
两者的区别本质上是:是否在法定刑范围内。从轻处罚是没有突破刑法分则中对罪名约定的量刑幅度,不得低于法定的最轻的量刑标准。比如一个罪名的量刑幅度是三到十年,最低不得低于三年。而减轻处罚情节则可以突破规定,低于法定的量刑最轻标准。比如一个罪名的量刑幅度是三到十年,可以低于三年。
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刑法》第61-63条的相关规定:具有规定的从重、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具有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