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车辆办理过户需要的手续如下:
1、车辆行驶证;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登记副表;
4、车辆购置附加税证;
5、买卖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如果是外地户口,需要携带暂住证,买方的暂住证需要满一年;车辆过户后车牌保留1年。
车辆过户的办理流程如下:
1、出示相关材料领取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双方各自填写资料;
2、拿上所有资料办理“转移受理”;
3、工作人员对车辆进行检查、拓号、拆牌和照相;
4、转移受理;
5、车主把相关的档案带回要上户的车管所本地,如数上缴,并办理车辆的上牌手续即可。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九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目前只有夫妻关系可以带牌过户,除夫妻关系外汽车过户不允许带牌过户。根据相关规定,二手车能够带牌出售但却不能带牌过户。二手车带牌出售是指将二手车以及车牌的使用权一起卖给别人,但二手车和车牌的所有权依然属于原来的车主。
当二手车完成了过户,那么二手车所有权也会转移给新车主,但由于车牌不能过户,所以车牌还是属于原来的车主。不过现在在一些摇号的地区,也有一种车牌租赁的新方式。但是这种方式也并不安全可靠,法律上也并不支持。
直系亲属间过户,需要写出申请,然后携带行驶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车辆登记证书、双方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共同去车管所办理过户手续即可,车牌不动。非直系亲属间的过户,则必须经二手车市场交易,交纳评估费后,方可以按规定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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