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情况有哪些

2024-11-17 14: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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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是:



1、女方在怀孕期间;



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



3、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回答(2):

为了照顾女方特殊的生理情况,在下列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 一) ,怀孕期间;( 二) ,分娩后1年之内;( 三) ,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

回答(3):

回答(4):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起离婚。怀孕期间是指女方在男方提起诉讼时或审判期间怀孕的。分娩后一年,是指胎儿脱离母体作为独立个体存在,无论是否死亡。终止妊娠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在这三种情况下男方一般不可申请离婚,但,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