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环杀人案26年后改判无罪,他能够获得国家赔偿吗?

2025-04-09 02: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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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院宣告张玉环无罪后,已告知其有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如张玉环提出国家赔偿申请,本院将依法审理并尽快作出决定。
事件简介

可能有些人对张玉环重审案件还不太熟悉,在这里我先向大家简单介绍一下:

这个事件还得从1993年10月24日那天开始说起。这天,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凰岭乡张家村的两名男孩被人杀害后抛尸水库,同村的张玉环被警方作为嫌疑人带走。几天之后的11月3日和11月4日,张玉环作出两份承认杀人的笔录,但在1994年1月南昌中院第一次开庭审理该案时,张玉环当庭翻供,表示自己被刑讯逼供,只能屈打成招。但1995年1月,南昌中院最终仍判决张玉环犯故意杀人罪,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罪行严重。根据案件具体情节,判处张玉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从1995年的一审判决开始,张玉环就开始了她的漫漫上诉路,在一审判决后,张玉环不服并上诉。故1995年3月,江西省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但事情没有想象的那么顺利。在2001年11月,南昌中院重审判决再次认定该案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作出了和一审相同的判决结果。这是张玉环的第三次审判了,她依然提出了上诉。但同月,江西省高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处张玉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张玉环没有放弃,多年来一直坚持手写申诉状向各级司法部门申诉,他的家人也一直支持着他。

最终,事情终于有了转折。在2017年8月,张玉环向江西省高院递交了刑事申诉书,请求法院立案再审,依法改判其无罪。2018年6月,江西省高院决定对该案立案复查。

2020年8月4日下午,江西省高院依法对原审被告人张玉环故意杀人案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宣告张玉环无罪

国家赔偿

最终,也印证了那句话: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张玉环证明了自己的清白,最终成功和家人团聚了。但26年的时间需要有人来负责,对于国家赔偿,审判长田甘霖这样解答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院宣告张玉环无罪后,已告知其有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如张玉环提出国家赔偿申请,本院将依法审理并尽快作出决定。

也就是说,张玉环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经过依法审理后,如果符合国家赔偿的规定,张玉环将会顺利地拿到国家赔偿的。

回答(2):

这肯定可以获得国家赔偿的呀。已经申请了七百万的赔偿。这毕竟是法律误判。

回答(3):

能。因为这件事是由法律的审判错误导致的,国家有相关方方面的规定,可以获得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