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6年公安部就有过规定,个人无犯罪记录应由单位按程序,到公安机关查询,不给个人开具,除非本人要出国等特殊需要。
现在人都有微信,虽规定不开。可企业让从微信上下载无犯罪记录证明,员工谁敢不照办。可有记录的人就不应该挣钱吃饭了吗?为什么不考虑有记录人员正常工作不被岐视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