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
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准备的东西叫举证。
收到传票是上面会有写你需要准备的举证,即案件相关的文件材料以及对你有利的人证、物证、政策性文件等。
自己去法院起诉,提醒大家民事案件在立案过程中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以免多次往返法院未能成功立案,浪费时间和精力。
根据答辩状进行答辩并且准备好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