仰韶文化遗址,位于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城北9公里处的仰韶村。 仰韶文化,因在河南渑池仰韶村发现,故名。仰韶文化也称彩陶文化,多数是粗陶。这是当作同系统文化的代表名称。1921年,经中国政府批准,瑞典地质学家安特生和我国考古学家袁复礼一起进行了首次发掘。根据出土文物,确认是我国远古文化的遗存。按照考古学惯例,把首先发现地作为该文化类 型的名称,故名"仰韶文化"。
仰韶文化遗存以黄河中游为中心,北到长城沿线及河套地区,南达湖北的西北部,西到甘肃、青海接壤地带,东至河南东部,上下2000年,纵横数千里。仰韶文化是距今7000年至5000年前中国版图上涌动的漫漫洪流,展现了我国由母系氏族社会过渡到父系氏族社会的社会结构、经济形态和文化成就,大致经历了早中晚三个历史时期:
早期(公元前5000年至公元前4000年)属于我国母系氏族制度繁荣时期的高级阶段,父系氏族制已经萌芽,主要包括陕西西安的半坡类型、陕西渭南的史家类型及区系年代相当的其他文化类型或遗存。
中期(公元前4000年至公元前3500年)属于我国由母系氏族制度向父系氏族制度过渡的时期,主要包括河南陕县的庙底沟类型及区系年代相当的其他文化类型或遗存。
到了晚期(公元前3500年至公元前3000年),家族公社所有制已经发展起来,父系氏族制度和父权制在各地均已确立,主要包括山西夏县的西王村类型、河南荥阳的秦王寨类型、郑州郊区的大河村文化遗址三四期类型及区系年代相当的其他文化类型或遗存。
折叠中晚期的仰韶文化
目前已考古发掘仰韶村遗址的仰韶文化,展现了仰韶文化中晚期的种植业、手工业、纺织业、畜牧业、渔猎采集业和人们生产生活方式及社会形态的发展态势。
就其居住情况而言,圆形房屋骤减,方形房屋仍有大中小之分,地穴较早期为浅,地面建筑木草结构的房屋数量增多,大型排房或成片房屋已经确立。
到了晚期,无论单间或套房都有火塘,不少房间内还有储藏粮食的窖穴。农业已由刀耕火种阶段转入典型的锄耕阶段,以种植粟、黍等农作物为主的旱作农业在当时经济生产中占主导地位。仅靠妇女的力量已难以胜任,一部分男子终于放弃渔猎而投身于农业生产,渔猎采集经济已由主要手段变为补充手段,饲养的猪狗数量增多。生产工具的手工制造业有较大进步,粗糙的打制石器占极少数,光滑的磨制石器占大多数。中耕管理、收割庄稼的工具有石锛、石锄、木锄、石刀、陶刀、石镰、蚌镰等,加工粮食的工具有磨盘、磨棒、石臼、石棒等。石锤、砺石是制作工具的工具,石镞、骨镞是狩猎所用的工具,石坠、陶坠、骨针、骨链等是纺织、缝纫所用的工具。在仰韶文化晚期,制陶手工业尤为突出。由于制陶技术娴熟,陶壁厚薄均匀,表面打磨光滑,用红、黑、白色矿物作原料研成粉末,涂于器物表面烧制而成。陶器以红陶为主,也有灰陶,其中彩陶最具特色,红底黑彩,花纹以几何图案最多,也有飞鸟和动物图案。
这些不胜枚举的仰韶文化遗存,体现了仰韶先民们的聪明才智和辛勤劳作,推动了我国新石器时代的历史进步、社会文明、经济文明和文化文明,使人类社会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与时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