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的权利人和义务人谁更重要

2025-03-25 08:31:56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都很重要,不动产登记中登记义务人是指承担房地产过户登记的一方,一般为房地产公司。与之相对应的是登记权利人,是指房产所有者,一般为买方。

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 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实行为而非登记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

依据我国《物权法》第17条的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请注意,此处措辞“享有该不动产的证明”。实际上该规定对房屋所有权证作出界定,即房屋所有权证只是权利人享有该房产的证据,该证据是政府经过公告公示的,相对来说,其法律证明力强一些。

登记包括的权利如下:

1、集体土地所有权;

2、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3、森林、林木所有权;

4、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5、建设用地使用权;

6、宅基地使用权;

7、海域使用权;

8、地役权;

9、抵押权;

10、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回答(2):

权利人指的是买房方,义务人是卖房方。

回答(3):

都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