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暴政的四个表现有哪些[秦朝灭亡的原因]

2025-04-01 15: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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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秦为什么灭亡?秦亡于暴政,这是其中的一方面原因,还有其它很多因素。秦朝从“商鞭变革”以来,国力渐强,通过勤耕奋战的改革,和一系列的战场胜利,秦终于灭了六国,统一中国。为什么秦朝在统一以前不崩溃,而是在统一后崩溃呢?透过复杂的历史后面,通过唯物主义辨证法,从中找出一些线索。
秦朝存在是否合理?人们因为秦亡于暴政,而把秦朝当作邪恶的,否定秦的一切,这种想法对吗?是否应该否定秦朝?没有秦朝,中国怎能统一?秦始皇统一中国,是一大功劳,是否应该抹杀他的功劳呢?任何事物内部都包含着肯定和否定两个方面,肯定和否定是对立统一的,肯定方面是事物维持其存在的方面,否定方面是事物中促使其灭亡的方面。存在是合理的。什么是存在?从辨证法了解:存在包括了现实和现存两种概念。现实和现存是有区别的,现实是指事物必然性的存在,现实不仅是现存,而且是必然的。现存是指虽然存在的,但却失去了存在的合理性。所以“存在是合理的,存在又是不合理的”。因为现实中的存在,证明它的合理性。但如果存在失去其存在的合理性,就是不合理的,因为它违背了发展的规律。否定是发展的环节,事物的发展通过否定来实现。西周分封八百诸候国,后来诸候国之间互相并吞,到战国七雄,中国统一的必然性,促使秦朝统一中国,这是秦朝存在的合理性。为什么中国的历史分分合合,久分必合,最终都统一呢?因为中国的统一是必然性的。中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华民族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凝聚力,它的民族特点,决定着民族的意志。在统一的必然性下,无论中国如何分裂,最终都统一。因为统一的必然性,历史选择秦朝统一,而不是“六国”中的一国。有人认为,是战场的胜利的偶然性,促使秦统一中国。必然性和偶然性之间的关系是对立统一关系。必然性是通过大量的偶然现象表现出来,在一定的条件下,必然性和偶然性可以互相转化。历史选择秦朝统一,它的偶然性有其必然性的关系。秦朝通过“商鞭变革”,在军事上,经济上逐渐壮大,后来通过战争和外交,逐步削弱群雄,最终获得统一的实力。六国也有强盛的时候,但最终都被削弱,而秦国一直强大,商鞭的变法发挥了决定性的作用。秦国能用天下有才,而六国却不能做到。不能用赵国在“长平之战”失败,去解析战争的偶然性,解析统一的偶然性。为什么赵国常败于秦国呢?起决定的因素是什么?是将领吗?白起虽然自杀了,但秦国战将如去,谋臣如毛,人才极多。而赵国的廉颇、李牧不被重用。天下人才汇聚秦国,如李斯、张仪等等。秦国为什么常胜六国呢?自从“商鞭变革”以后,秦国国力强盛,粮食充足,军队精锐,六国面对虎狼之师,怎能不败?
春秋战国时代,诸候不断混战,长期的战争,使人民生活疾苦,人民渴望和平与统一。而当时的现实,周室已经无法控制局面。诸候国逐渐强大,通过战争来实现统一。当时的社会矛盾是战争与和平的矛盾。秦国的变法,是统一的选择,通过变法,最大限度地调动了战争机器,只有强制性地驱动人力、物力,才能使秦国更加强大。在当时,秦国的“苛政”没有使秦国灭亡,是有其合理性的一面。“商鞭变革”获得秦人的支持,《史记》记载“行之十年,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在战争的压力之下,想通过所谓的“仁政”休养生息,是不可能的。战争是残酷性,为了诸候国的生存,必需调动一切战争资源,必需有兵役、劳役,最终劳民伤财。长期的战争,更需要长期地强制性调动一切战争资源。如果用“仁政”,就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人力、物力,就会在战场上失败,最终威胁诸候国的生存。战争是灾难的开始,又是灾难的结束,人类社会渴望和平,意味着战争必须结束。历史选择了秦国,结束分裂的战乱。商鞭的变法应运而生,是时代的选择。在长期战争的特殊环境下,历史否定所谓的”仁政“,而肯定秦的变法。
但统一后,人心思定,人民渴望和平与幸福,社会的矛盾不再是战争与和平的矛盾,而是反抗与压迫的矛盾。人民渴望能有安定和睦的环境,而对秦朝的”苛政“否定。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道路是曲折向前的。统一是大势所趋,是必然性的。和平是历史的长期结果,战争只是短期的结果。只有在特殊性的环境下。“商鞭变革”才有其存在的合理性。秦国统一后,没有及时改变政策,仍用“商鞭变法”,在“苛政”下,民不聊生,违背了人民的意愿,最终被历史所抛弃。历史对“商鞭变法”否定,而肯定“仁政”。改变秦朝的命运,是陈胜起义。秦朝强制性调动人力修筑工事,因为误期不能到达,按秦法令要严罚,造成陈胜起义。点点星火,点燃全国,带起反秦势力,在浩浩荡荡的反抗之下,秦国灭亡。这就是为什么秦国在统一之后灭亡,里面有量变与质变的问题。量变和质变是辨证统一的,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的准备,一切事物的发展,从量变开始,量变积累到一定的程度,才能突破度的界限,引起事物的质变。统一前,秦的“量”是指秦地。统一后,秦的“量”是指全国。统一前,秦人经过秦国的长期治理,人心安稳。但统一后,六国之人没有经过秦政洗礼,对秦的“苛政”难以接受,人心未稳,潜伏动乱危机。《史记》记载“商鞭变法”初时:“令行于民期年,秦民之国都言令之不便者以千数。”在这里可以看到,在变法初期,秦人也抵制变法。六国之民初被秦国统治,同样抵制秦政。人民在战争结束之后,渴望和平稳定的生活,人心思定。而秦国不反思,更换政策,仍用“苛政”。随着秦统治的扩大,反抗秦的量变扩大,而且秦政越来越苛,达破一定的度后,就会质变。被压迫的人民,终于起来反抗秦朝,秦朝在起义反抗之下崩溃了。
社会是不断发展的,历史只是过去。秦先统一而后亡,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封建社会经过了二千年的改朝换代,最终还是被淘汰,证明了事物曲折向前发展的,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正面了解秦朝,通过辨证分析,既有肯定又有否定,反对“否定秦一切”的观点。

回答(2):

表现:1.刑法苛严 2.赋税沉重 3.兵役徭役繁多 4.焚书坑儒
灭亡原因:1.实行残暴的统治,人民苦不堪言;
2.秦二世的统治更加残暴,社会矛盾空前尖锐,在这种情况下,大泽乡起义得到全国人民的支持,进而推翻秦朝的统治.

回答(3):

秦始皇在位期间建造了许多豪华的宫殿

早在统一六国的战争中,秦始皇就在咸阳大兴土木。每灭一国,就仿照该国宫殿式样盖起同样的一处。咸阳附近布满了各式各样的宫殿。关内外的秦宫殿,加起来共有七、八百处。

赋税很重

秦朝的赋税很重,是前朝的20倍。《汉书·食货志》:“田租口赋盐铁之利二十倍于古。”人民要把全年收获的2/3交给政府。“收泰半之赋”,这么重的赋税,使“男子力耕不足粮饷,女子纺绩不足衣服”,人民只能“衣牛马之衣,食犬彘(猪)之食”了。

徭役繁重

秦朝人民负担最重的是徭役和兵役。秦政府规定:成年男子每年服徭役一个月,一生要在本郡服兵役一年,到京城或边疆戍守一年。这是基本的。而秦始皇的大兴土木,四处征讨(修阿房宫、骊山墓、打匈奴、筑长城、修驰道、打越族、戍五岭等等)使用的人力物力大大超过了当时社会经济所能负担的极限。秦始皇使用的人力,仅据有史可查的:30万人攻打匈奴,50万人攻打南越,戍守五岭,70万人建筑阿房宫、骊山陵。以上几项合计150万人,当时全国人口约2000万,除去妇女、儿童和老弱病残,全国青壮年男劳力仅三、四百万人。无休止的征役,使“丁男被甲、丁女转输(《汉书·刑法志》)”连妇女也被征调去运输粮饷了。

刑法严酷

秦朝刑法严酷:一人犯死罪,亲族都要处死,叫“族诛”,一家犯法,邻里都要受牵连,叫“连坐”。再加“贪暴之吏,刑戮妄加”,任意加人刑罚,人民动不动就触犯刑律。秦朝的刑罚有以下几种:一、死刑,共12种:腰斩、车裂、阮、磔、凿颠、抽肋、镬烹、戮尸、枭首、具五刑、族、夷三族。二、肉刑,有斩足、宫、劓、黥等残害肢体刑。三、徒刑:将犯人拘禁起来,并使服苦役。受这种刑的罪人被称为刑徒,后世徒刑之名即从此沿袭而来。四、迁刑:即流放。五、笞刑:即鞭笞之刑。六、刑:即罚款。

秦时罪犯都穿赭衣(红褐色的囚服),被押送到官府去的罪犯多到“赭衣塞路(路上都是罪犯),囹圄成市(监狱象赶集一样挤满了人)”。

回答(4):

一是、焚书坑儒;
二是、税负重;
三是、修筑大型的工程耗资巨大;
四是、残暴;

回答(5):

1秦始皇在位期间建造了许多豪华的宫殿
2赋税很重
3徭役繁重
4刑法严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