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如果构成轻伤,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了,这个是要判刑的
你好,看伤残程度是否构成轻伤,构成轻伤是需要判刑,一般三年以内,情节严重的刑期加重,我是法律人士。
根据情节。
会,一年吧!
要看程度,即与他们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