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上面可不可以有两个户主

2025-04-05 00: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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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可以。户口本上面不可以有两个户主,只能有一个户主。规定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

2、假报户口的

3、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

4、冒名顶替他人户口的

5、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旅客登记的。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回答(2):

户口簿是指登记住户人员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等内容的薄册。中国的户口簿,是全面反映住户人口个人身份、亲属关系、法定住址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基本户政文书。

一、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户籍调查、核对时,户主或本户成员应主动交验居民户口簿。
二、户主对居民户口簿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涂改、转让、出借。如有遗失,须立即报告户口登记机关。
三、居民户口簿登记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记载。
四、本户如有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
五、全户迁出户口管辖区的,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缴销居民户口簿。

户主的标准,是以房屋产权登记为准,即住房是谁的,户口如果落在此产权房内,产权人就是户主。户主只能有一个不能两个或者多个。

回答(3):

如果原户主的户口也已经迁出了,那么如你所说,户口簿上还是他的户主,这就不对了。一个人的户口不可能同时在两个地方存在。
正常的情况应该是户口簿上只有你一个人,也就是说,你既是户主,又是唯一的常住人口。
你应该去所属的派出所换发新的户口簿。

这也正是挂户口容易出现的问题,按规定应该是将户口迁走。如果实在没有地方可落,可向派出所申请一下,看能不能找一个集体户口挂上。

回答(4):

你好

只有一个是户主的,一般是孩子的父亲或者爷爷担任的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回答(5):

不可以的,一个户口本一只能有一个户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