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3年后才知道对方在外有私生子房产,能追回吗?

2025-04-15 12:4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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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个是可以的,但是这个房产要属于婚后财产。关于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即便已经离婚对于未分割的婚内财产也是可以要求重新分割的。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在男方有过错的情况下女方是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婚姻法解释二》第九条的规定,离婚后,发现夫妻一方在离婚时有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对于转移、变卖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男方的房产如果是婚后财产,女方可以要求对男方隐藏转移的财产重新进行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向法院诉讼的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答(2):

看证据,如果房产是登记在原配偶名下,这可以起诉分割。如是登记在私生子名下,不容易诉讼解决。

回答(3):

如果你有证据说明这些是用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买来的才可以。否则,法律不会支持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