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土地为什么不给确权

2024-11-19 01:4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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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土地不给确权的原因有很多种,建议先问清楚为什么不给确权。以宅基地为例,如果存在以下情况,不能确权的。
1、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我国对基本农田是有严格的保护制度的。如果实在没地建房,要占用一般耕地建房,可按相关流程申请,经审批通过后可以建房;但如果想占用基本农田建房,那是不行的,是违法的。所以这种情况是不可能确权的。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改变用途出让或出租农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我国土地实行严格的用途管理制度,不能随便改变用途的。《土地管理法》规定,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3、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城镇居民在1999年之后在农村购置的宅基地是不能确权的。因为在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一个通知,通知明确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4、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违规行为未处理或正在处理的。由于各种原因,目前很多家庭存在着超占宅基地面积的情况,这种情况会区分历史阶段,进行相应处理后再进行确权,未处理前自然是不能确权的。

5、已拥有一处宅基地,另购买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作为住宅的,只确权登记一处宅基地使用权。
6、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并成片征拆范围的,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不列入此次确权登记范围。如果不久后就要拆迁了,而宅基地确权还是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的,这种情况也就没必要确权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登记的情形。

回答(2):

现在农村正在进行土地确权行动,主要对农村宅基地进行确权。要知道宅基地可是农民的命根子,辛苦工作大半辈子就有这么一个落脚地,如果不被确权,没有土地证的话,那不是连房子都没有了嘛。
其实农民也没必要那么担忧,如果你只有一处房子的话,那肯定是会被确权的,真正无法被确权的是这5种情况下
1、将户口迁到城市的农民
现在很多农民有钱在城里买了房,准备以后都在城里居住,不会再回农村的。这样的话农村的宅基地可以选择退出进行补偿。当然如果不是全家迁入,还有其它成员在农村的,那部分宅基地可以确权。
2、一户多宅的农民无法确权
现在国家规定一户只能一宅,如果要建新房的话只能拆除旧房新建。不然多建的房子将不会得到确权,要知道没有确权的宅基地不能转让,不能流转,未来还会被强制拆除建筑。
3、长期无人居住,成为危房两年以上示修缮的房子不能确权
现在一些农民虽然没有到城里买房,但也是租着房住,而农村的房子长时候无人居住,甚至成为了危房。现在对于这种危房,一旦超过两年还没有修缮,那么将会被收回,是不能被确权的。
4、在未批准的宅基地上建房子的不能确权
现在有些农民想建房子,但是宅基地又批不下来。就不想等了,想着先建好房子再说。这类未经批准就开建的房子可以说是违规建筑,是不能被确权,将来肯定是要被拆除的。
5、加大加宽的宅基地
有些农民的宅基地只批了100平,但是却违规修建成120平方。超过了批准的宅基地,这样的房子也是不能被确权的。
总之,现在农村宅基地确权可是一件大事,得给农民朋友提个醒,不符合要求的赶紧想办法,不然你家房子就不是你家的啦。

回答(3):

这次农村土地确权,都是政府统一安排列出时间表,一个乡镇,一个村庄统一测量办证,家里土地确权的时候村委会会通知安排的,你在家里填写资料,再由村干部统一办理就可以了,每个村子具体什么时候只能等通知。
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流程:
1、申报
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
2、权属调查
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在宅基地调查过程中,本宗地使用者和相邻地使用者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内到场共同指界,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用地界线和界址点进行签名、盖章,如不能参加指界的,应书面委托代理人出面指界。
3、审核与公告
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名称、地址、准予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面积、坐落、四至范围等。
4、审批
公告期满,土地权利者及其他土地权益有关者对土地登记审核结果未提出异议的,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登记发证的意见,由市(县)人民政府领导签章,并加盖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
5、登记注册
根据农村宅基地登记审批表结果,以宗地(宅基地)为单位逐项填写土地(宅基地)登记卡、土地(宅基地)归户卡及土地证书,并由登记人员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分别在两卡上签字。
6、颁发土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