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我的母亲》读后感怎么写?

2024-11-09 12: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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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对母亲的爱满溢于全文,这是读后的最大感受。虽然作者的笔调很平实,并没有过多的华丽辞藻与歌功颂德,但是正是因为它的平实,所以才令此篇散文的光彩持久、柔和。

文章起初,作者将一些童年趣事记忆起来,并将自己作为“先生”的心理活动描写出来,让读者颇觉有趣与熟悉。小孩子总是有那么一个心理,虽然大人们总觉得他们小爱开他们的玩笑,可是在小孩的心里自己却是很成熟的。而作者写他小时候的童年趣事则是为了给下文母亲的出场作铺垫。

母亲对“我”的管教,不仅是严格的,也是慈爱的。

“每天天刚亮时,我母亲便把我喊醒,叫我披衣坐起。我从不知道她醒来坐了多久了。。。。。。十天之中,总有八九天我是第一个去开学堂门”,从这便可知道母亲对“我”的严格与母亲生活的艰难,作者从来都不知道母亲什么时候醒来坐在床前多久,可见母亲虽然仁慈温和、克己谦让、宽容善待,可是在后母兼后婆的身份下,她的生活比一般封建家庭主妇更加地艰难。因此,儿子就是她的精神与生活的寄托,更是未来的希望。而在她看来,儿子踏上丈夫的脚步就是最理想的。

母亲对作者的管束最严,“但她从来不在别人面前骂我一句,打我一下,我做错了事,她只对我一望,我看见了她的严厉眼光,便吓住了。。。。。。无论怎样重罚,总不许我哭出声音来,她教训儿子不是借此出气叫别人听的。”回家再关上门好好地教育儿子,这给“我”留足了尊严与脸面,并不是像其他家长一般喜欢在外头教训孩子,给别人看给别人听,以示自己管教的严格。

母亲虽然严格,可是在她心里面却是包容着千千万万的疼爱。有一次“我”害了翳病,母亲听说眼翳可以用舌头舔去,她便真的用舌头舔“我”病眼。在当时她根本就没有考虑后果,也没有担心病菌会不会传染给自己。

作为当家的后母在处理家庭的难事和矛盾的时候,总是克己谦让、宽容善待,就算受了多大的委屈多少的脸色,都不曾与他们脸红、吵嘴、闹气,只是再也无法忍受得了就悲泣,让矛盾暂时地和缓下来。

因为作者从心底里同情与心疼母亲,所以他说,“世间最可厌恶的事莫如一张生气的脸;世间最下流的事莫如把生气的脸摆给旁人看,这比打骂还难受”。是的,打和骂还只是躯体上的疼痛,可是纠结在心里的难受是会让人发疯的。

虽然,母亲待人是最仁慈最温和的,但是对待他人对自己人格的侮辱是绝对不允许的。譬如那次五叔对母亲的污蔑,“母亲气得大哭,并请了几位本家来,把五叔喊来,她当面质问他,她给了某人什么好处。直到五叔当众认错赔罪,她才罢休”。从这可见母亲的刚气与对名节的忠贞。

从这些作者对母亲的回忆可见作者对母亲的爱是多么地深沉与难忘。作者还说,“如果我学得了一丝一毫的好脾气,如果我学得了一点点待人接物的和气,如果我能宽恕人,体谅人——我都得感谢我的慈母”。从这便可知母亲在作者心目中的形象与份量。

爱,这是世间最美好的东西,是我们感情中最最宝贵的发自内心的情感,是我们生命中完整的一部分。如果一个人缺失了爱,那么他的人生就会有无限的遗憾与不堪。很开心能在胡适平实的笔调中见识了世间伟大母亲的一种,这使我更加地珍惜、感恩现在的生活与所拥有的一切。

胡适(1891年12月17日—1962年2月24日),原名嗣穈,学名洪骍,字希疆,笔名胡适,字适之。著名思想家、文学家、哲学家。 [1]  徽州绩溪人,以倡导“白话文”、领导新文化运动闻名于世。

幼年就读于家乡私塾,19岁考取庚子赔款官费生,留学美国,师从哲学家约翰·杜威,1917年夏回国,受聘为北京大学教授。1918年加入《新青年》编辑部,大力提倡白话文,宣扬个性解放、思想自由,与陈独秀同为新文化运动的领袖。他的文章从创作理论的角度阐述新旧文学的区别,提倡新文学创作,翻译法国都德、莫泊桑、挪威易卜生的部分作品,又率先从事白话文学的创作。他于1917年发表的白话诗是现代文学史上的第一批新诗。

“五四运动”后,同李大钊、陈独秀等接受马克思主义的知识分子分道扬镳,由“问题与主义之争”开其端,倡导改良,从此改变了他“20年不谈政治;20年不干政治”的态度。他于1920年代办《努力周报》,1930年代办《独立评论》,1940年代办“独立时论社”。1938~1942年出任国民政府驻美大使。1939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提名。1946~1948年任北京大学校长。1949年去美国。1952年返台,1957年始任中央研究院长。1962年在台北病逝。

胡适一生的学术活动主要在文学、哲学、史学、考据学、教育学、红学几个方面,主要著作有《中国哲学史大纲》(上)、《尝试集》、《白话文学史》(上)和《胡适文存》(四集)等。他在学术上影响最大的是提倡“大胆的假设、小心地求证”的治学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