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欠了别人的货款没有打欠条如果他起诉我这样是诈骗吗

2024-11-06 12:3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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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诈骗罪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主观上必须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二、与借贷行为的界限
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账,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还有些打借条之后伪造还款收条的,诈称已经还款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
三、与因亏损躲债的界限
如果确实是集资经商办企业,但因经营不善,亏损负债,为躲债而外出,仍属财产债务纠纷。这同诈骗犯以集资办企业为名,捞到钱财就逃之夭夭,以实现其非法占有的目的,有本质区别。

回答(2):

欠条是一种合同,一切得看合同是怎么规定的,如果到期了不还当然说不过去,但反过来,如果还没到期,他是没理由向你讨债的,除非你有违反合同即违反欠条中相关规定的行为,在法律实践中,如欠债人转移财产,恶意赠送他人财物等类似情况下,他是有权在合同规定期限内要求你提前还款的!

回答(3):

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