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离婚,在法庭上怎么样说才好

2024-11-27 22:3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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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不想离婚,在法庭上怎么说才好?
如果不想离婚,这说明你还是对你的另一方还是有感情的,在法庭上最简单的问题是,讲事实,摆道理
你可以在法庭上当面陈述我对我的另一半还是有感情的,而且我的另一半对我的感情还没有破裂,而并且保留你的微信证据,或者是说你们之间的语音记录,一般打电话的时候也可以进行语音录音的,这些证据会保证你跟你另一半的感情没有破裂,有干有这些陈述的话,或者说还有小孩要抚养的话
一般现在的民法典有一个最新的离婚,如果双方不同意离婚,有一个离婚冷静期,大概有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但是你要在法庭上,但是你们之间的感情确实没有破裂
在法庭上怎么说都是假的?只有摆事实讲道理,或者讲证据才可以,避免离婚

回答(2):

如实说并同时举证,法院判决离婚的主要依据是双方感情破裂的程度,及争议的问题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