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对装表用电有时限规定用电业务办理时限:(1)向用户提供供电方案的期限,自受理客户正式申请用电之日起,居民客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低压客户不超过7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不超过15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客户不超过30个工作日。 (2)给用户装表接电的期限,自受电装置检验合格并办结相关手续之日起,低压居民客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低压非居民客户不超过5个工作日,高压客户不超过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