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养老金计算办法,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以下公式计算:
1996年1月1日及其以后的参保人员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1996年1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参保人员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例如:根据上述公式,假定男职工在60岁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
累计缴费年限为15年时,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基础养老金=(5000元+5000元×0.6)÷2×15×1%=60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时,基础养老金=(5000元+5000元×1.0)÷2×15×1%=75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时,基础养老金=(5000元+5000元×3.0)÷2×15×1%=1500元
累计缴费年限为40年时,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基础养老金=(5000元+5000元×0.6)÷2×40×1%=160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时,基础养老金=(5000元+5000元×1.0)÷2×40×1%=200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时,基础养老金=(5000元+5000元×3.0)÷2×40×1%=4000元
个人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39
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12。
计发月数为:50岁为195月、55岁为170月、60岁为139月
例如,某人55岁退休,个人账户中存款余额为51000元,那么,个人账户养老金为
51000元÷170月=300元/月
过渡性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视同缴费年限×1.4%
过渡性养老金仅对1996年前参保人员有效。视同缴费年限是你参加工作至开始缴纳养老保险期间的年限,包括知青下乡的时段视同工龄。需要提供本人的档案才报社保局审核认定。
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应当指出的是,这里的“正常工作时间”系指法定工作时间。劳动者的工资一般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关于补休或调休问题,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可以补休;但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则不能补休或调休,只能按照上述规定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十一”、“五一”、春节,虽然这期间有7天假,但是法定假日只有3天,应按日工资的300%支付报酬,其它4天为休息日,如果不能安排补休,则应按照职工日工资的200%计发报酬。如一位职工在“十一”加班7天,则他的加班工资共为:日工资×300%×3+日工资×200%×4=加班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