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满了,变更算续签或二次签合同,算一次或算二次续签吗?

2025-04-13 05:5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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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续签劳动合同,算是第二次签订劳动合同。不过第2次也是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签订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签。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满了算是第二次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了,应当是续签劳动合同而不是变更劳动合同,如果续签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在原劳动合同的基础上对部分内容进行协商一致变更是合法的,该劳动合同属于第二次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未到期,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不能算作第二次签订劳动合同。是否算第二次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是主要影响因素。劳动合同期满,续签劳动合同,合同的内容有变更是应该算第第一次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以后是否应该续签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意愿。劳动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基本要求和订立劳动合同一样,应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回答(2):

  1、劳动合同期满,续签劳动合同,合同的内容有变更是应该算第第一次续签劳动合同。
  2、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回答(3):

  劳动合同期满了,应当是续签劳动合同而不是变更劳动合同,如果续签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在原劳动合同的基础上对部分内容进行协商一致变更是合法的,该劳动合同属于第二次签订劳动合同。
  如果劳动合同未到期,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不能算作第二次签订劳动合同。
  是否算第二次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是主要影响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