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合同,那么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赔偿劳动者双倍工资,是按劳动者的实际工资来支付的。
应该以实际工资为准。工资标准由劳动者举证。
按原来实际每月所得工资,再支付一次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综上所诉,是按照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不是基本工资。
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