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伪造借条金额6万,负什么法律责任,100分悬赏,望法律人士认真帮忙

2024-11-02 13: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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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伪造借条,伪造证据进行虚假诉讼,骗取他人钱财属于诈骗罪。

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涂改借条,增加借款金额,是属于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涉嫌诈骗,应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扩展资料:

诈骗钱财的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回答(2):

  1. 首先应当打民事官司,对方伪造6万元的借条法院不会采信,这个关键的是申请对假借条进行鉴定,这个是案件的关键,如果经过司法鉴定能够认定6万元借条是伪造,法院就不会支持他。这个案件你就胜诉了,对方的阴谋没有得逞。

  2. 如果司法鉴定不能认定是伪造借条,这样对你非常不利,法院就会认定你败诉。你就上诉到二审法院,申请对借条重新鉴定,如果还是不能鉴定出是伪造,就会驳回你上诉,维持原判。

回答(3):

  我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案例剖析:首先,就你所陈述的,对方诈骗的数额应该是18万,而不只是6万。属于数额巨大。第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因此,对方构成诈骗罪,本案应该对对方定罪判刑。至于对你的经济赔偿,根据我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六条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案对方没有给你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且对你的人身造成伤害,因此, 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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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4):

大一学生,看到这道问题,深感实际案件的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