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出来肯定会收到起诉书么 收到会被判刑么

2024-11-04 13:5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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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件的完结和不会判决刑罚。会不会坐牢还要司法机关进一步侦查审理后才能知道。

不过,依据取保候审的条件来说,能够取保候审一般都是罪行较轻的,判决不会太重。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扩展资料:

取保候审的方式有两种:

一种是提出保证人担保。也就是说,被取保候审人要提出一个符合条件的人作为自己的保证人,该保证人要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担保被保证人能够做到随传随到。如果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保证人不及时报告的,要对保证人处以罚款。 

一种是提供保证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审的,交纳一定数额的现金作担保。如果违反有关规定,保证金就会被没收,并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能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

二、取保候审的条件:

(一)取保候审的申请: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人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聘请的律师。

(二)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

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7、提请批准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8、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_取保候审

回答(2):

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件的完结和不会判决刑罚。会不会坐牢还要司法机关进一步侦查审理后才能知道。能够取保候审一般都是罪行较轻的,判决不会太重。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第二百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扩展资料

依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如果不继续违法,不会被法院强制控制对被羁押的被告人不能在法院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尚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可以适用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具体是指:

(1)一审、二审的立案审批表,一审、二审受理案件的通知日期;

(2)被告在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羁押手续和准确日期;

(3)患有严重疾病的卫生医疗部门的证明;

(4)婴儿出生证明及卫生部门所出具的有效证明;

(5)对有些没有直接书面证明材料的,可以由证人予以证明被告的人身情况。同时,在程序上还要求主审人或合议庭作出书面报告,必要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取保候审。

第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刑事诉讼法

回答(3):

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件的完结和不会判决刑罚。会不会坐牢还要司法机关进一步侦查审理后才能知道。不过,依据取保候审的条件来说,能够取保候审一般都是罪行较轻的,判决不会太重。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第二百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扩展资料:  

取保候审期间需遵守的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刑事诉讼法

回答(4):

  取保候审后,如果公安机关不撤销立案、检察院不作出不起诉决定,那就肯定会收到起诉书。至于如何判决还要看具体案情。
  相关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第一百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回答(5):

取保候审是一种保证诉讼的方法,是强制措施的一种,与逮捕的区别就是一个在外面,一外在里面。但诉讼还是要按照刑事诉讼法的程序进行,等待结果的出现而结束诉讼。这个结果有三个:一是侦查机关撤销案件,二是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三是法院的判决。
你是属于第三种,案件已经审查起诉,如果已拿到起诉书,说明案件已经到了法院,开庭后法院会有一个判决给你,从你描述的情况看,应当是缓刑!缓刑不并处罚金,五年以上可以并处罚金!但民事赔偿部分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