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小化原则
最小化原则,是指严格按照保密法律法规,管理国家秘密,确保国家秘密数量最少、知悉范围最小、涉密环节最简。在定密方面,严格按照保密事项范围规定确定国家秘密,确保定密精准、知悉范围最小、保密期限最短;在载体管理方面,按照工作需要,严格控制涉密载体数量,实行统一集中管控,载体流转,尽量简化环节。
全程化原则
全程化原则,就是坚持国家秘密在哪里,保密工作就在哪里,按照严格规范的标准和要求实施保密管理,实现全过程、全范畴、全方位、全天候覆盖。全过程,主要指国家秘密存在的整个生命周期;全范畴,主要指涉及国家秘密的地区部门、行业系统、领域区域等各个方面;全方位,主要指全部管理对象;全天候,主要指对国家秘密的保护不间断、不脱节。
精准化原则
精准化原则,就是根据不同行业、领域特点和涉密程度,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合理分配力量资源,精心设计方案,精细实施活动,精准制定标准,确保管理对象清晰、管理措施有效、管理流程闭环。“精准化”不是“精简化”,要避免减少必要的制度规定、人员安排和设施设备配备,消弱管理成效。
自主化原则
自主化原则,就是要积极应对信息化条件下技术窃密的严峻形势,大力加强保密科技工作,大幅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全面掌握核心关键技术,研制并推广应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先进可靠实用、覆盖保密工作各领域各环节的保密技术产品,构建全方位、立体式、多层次的保密技术防护和检查监管体系,确保党和国家秘密安全。
法治化原则
法治化原则,是指进一步健全以保密法为主干的保密法规制度,形成上下衔接配套、行业领域全覆盖的保密法规体系,把保密工作的方方面面完全纳入法治轨道,形成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工作模式。具体地说,就是把依法管理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国家秘密从产生、使用、存储、流转到销毁的全过程,落实到从定密、降密到解密,从制定规范、监督管理到案件查处的各个环节,实现保密工作各环节、各领域的依法管理。
第一, 坚持党委统一领导保密工作的原则。
第二, 保密工作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三, 保密工作属地管理与系统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 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保密工作的原则。
第五, 保密管理与业务管理结合的原则。
1、保守国家秘密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是每位国家工作人员的义务和职责,各部门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遵守保密守则,按照《保密法》规定程序依法办事。
2、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
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3,建立健全收发文制度,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履行文件登记、管理和清退工作,发现属于国家秘级文件资料丢失、被窃、泄密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力挽损失。
4,各部门年终清退与本部门无关的并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和一些刊物,必须进行销毁或碎纸处理,不得擅自出售。
5、档案专、兼职管理人员对秘密档案材料应严加管理,严格传递、借阅手续,如需借阅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在档案阅览室内查阅,不准带出档案室,不准摘抄;档案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利用范围,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6、计算机房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进入机房必须进行审批和登记制度,确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的应用管理。凡秘密数据的传输和存贮均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录有文件的软盘信息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