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念
行政处罚,是国家行政机关对构成行政违法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的行政法上的制裁。
(二)行政处罚的种类
行政处罚的法定种类有:(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1.警告
警告是一种轻微的行政处罚。警告也是一种要式行政行为,是有书面的警告处罚决定书,
2.罚款
罚款即是罚钱,做题时中经常以罚金来混淆,罚金是属于刑罚中的附加刑。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没收违法所得指的是因被处罚人从事违法行为而获得的财产性利益,没收非法财物指的是被处罚人直接作用于违法行为,且属于本人所有的财物。没收财产和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非常相似但是不属于行政处罚,也是属于刑罚中的附加刑。
4.责令停产停业
行政机关要求从事违反生产经营活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停止生产经营的一种处罚。
5.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
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指的是暂时或者永久性的禁止老百姓从事一些行为
6.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指的是对其人身自由进行一定时间的限制。行政拘留不等于拘役,拘役属于刑罚中的主刑。
7.其他
行政处罚的种类除了上种法定分类,还有行政处罚学理分类,主要有:自由罚:如行政拘留;行为罚,如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财产罚,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声誉罚(也称申诫罚,不会对行为人产生实质影响,只是对行为人的名声,声誉造成损害),如警告;其他处罚,如限期出境、驱逐出境(针对外国人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