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六十九条规定予以释放是什么意思

2024-11-22 19:4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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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甘孜县公安局徐驰为你解答:你所说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第七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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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

  刑法六十九条没有予以释放的内容,请自行斟酌。

  《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回答(3):

取保候审不是说就算没事了,还得再等,很可能是公安机关还在搜集证据。

回答(4):

你要搞清楚检查院不批准逮捕的原因是什么?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还是情节轻微不认为构成犯罪/ 还是涉嫌犯罪无逮捕必要?这不同的原因就有不同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