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房的购房合同正本遗失怎么办?

2024-11-08 11: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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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对于购房合同丢失,不要担心。

一、如果购买的是现房。按我国现行规定,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护。因此,若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就从法律上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只需补办丢失的材料就可以了。

二、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

根据《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已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隐患。

购房合同原件被收走怎么办?购房合同原件被收走也没有关系,如果是有什么事情,可以去房管局复印,然后盖个章也是可以。不过是购房合同丢了,那就要合理的解决。上面所介绍的购房合同丢了咋办是比较完整,这些手续是可以到相关部分进行补办,不会影响其他方面。不过小编要提醒大家,一定要好好的保存好你的购房合同,避免不必要的不麻烦。

回答(2):

一、 在购房合同还没有做预售登记之前,如果是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要把剩余的合同作废了,然后和开发商再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价格约五十元左右。
二、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了,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了,所需要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处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接着再去做预售登记。
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新合同的印花税,合同的工本费。
三、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这时候购房者如果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需要和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的协议,并且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被注销,换成了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购房合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了变化,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是依据《合同法》的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

回答(3):

购房合同应该有几份的,房产局应该有备案。建议去找,没有的话,可以补签合同以便于顺利办理房产证。
到合同备案部门去调查。
房产局应该有备案,可以去查询。
没有可以和开发商补签合同。开发商不愿意的话,可持票据到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履行协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