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体检体测时间
7月1日至4日,共4天,各市考生面试体检体测时间:
7月1日:青岛、烟台、威海、菏泽
7月2日:济南、淄博、泰安、德州
7月3日:枣庄、东营、日照、临沂、滨州
7月4日:潍坊、济宁、莱芜、聊城
考生如不能在指定日期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也可在上述4天中的任何一天参加。
(二)面试体检体测地点
山东警察学院明水校区:济南市章丘区章莱路2555号。
乘车路线:考生若乘车来学院,可在章丘火车站或章丘汽车总站乘4路公交车,在山东警察学院站下车。
二、面试体检体测项目和标准
(一)面试
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言语表达、身体协调性、整体形象、心理素质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从事公安工作。
(二)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3.视力:双侧裸眼视力均在4.8及以上。
4.色觉:无色盲、色弱。
5.外观及其它: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各种疤麻痣等),无口吃,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驼背,无各种残疾。
省公安厅在对考生高考招生体检表相关内容进行审核的基础上,组织对身高、体重、面容、外观、血压、视力、色觉、听力和嗅觉等重点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并作出体检结论。
(三)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可测次数
合格标准
男性
女性
立定跳远
3次
≥2.05米
≥1.5米
50米跑
1次
≤9.2秒
≤10.4秒
引体向上(男)
仰卧起坐(女)
1次
≥9次/分钟
≥25次/分钟
1000米跑(男)
800米跑(女)
1次
≤4分35秒
≤4分36秒
以上4个项目有3个及以上达标者,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