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在起每月交300养老金,15年后到底能领多少?

2024-11-17 06:3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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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现在说今后的养老待遇确实不好估计,因为将来的养老待遇和缴费年限,个人帐户余额,当时的社会平均工资等有直接关系;
2.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缴费年限达到15年是办理退休按月享受养老待遇的基础; 看来你对社会养老保险缴费15年的问题的理解也不全面啊!! 虽然养老保险有15年,退休后就可以按月享受养老金待遇的说法,但办理退休手续仍然是按照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即退休年龄一般是男60岁,女工人50岁,特殊工种提前5年.
3.对“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情况的理解:
“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这是办理退休并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的必要条件之一(缴费不满15年的将一次性结算)。退休金水平的高低与缴费年限和缴费数额直接挂钩,即缴费时间越长、缴费金额越多,养老金水平也越高,差别主要在于个人帐户养老金部分,中断缴费的时间不计作缴费年限。试举例做比较:假设缴费基数每月为1000元(不考虑缴费基数调整和利息等因素),缴费年限30年计算的个人帐户养老金每月为:[1000元×11%×12(月)×30(年)]÷120=330元。如果缴费年限为15年,则计算的个人帐户养老金每月为165元。两者相差一半,如果考虑利息等因素,则差额更大。
4.知道现在的养老保险政策,就会大致清楚以后的待遇了.看看最新的养老保险政策会更清楚些:国务院2005年12月3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文件规定: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为与做实个人账户相衔接,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同时,进一步完善鼓励职工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相应调整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国发〔1997〕26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本决定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待遇水平合理衔接、新老政策平稳过渡的原则,在认真测算的基础上,制订具体的过渡办法,并报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备案。
本决定实施后到达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这是目前计算养老待遇的最新规定.

回答(2):

这个说法是错误理解十五年的问题,首先应该说是交养老金必须交足十五年并交到退休时,才可办退休,办了退休才可领到养老金,有一点可以肯定,只要在退休后活了五年以上,就能超过自己交的那些钱了,然后就由国家为你托底了,这就是国家的社保的好处,商保是没有这样的好事的

回答(3):

养老金一个最主要的部分就是社会平均工资的20%,如果15年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为3000元(应该是比较保守的估计),这部分养老金就是600元。另外就是个人账户金的分期领取,你交的300元保费划入个人账户的可能只有100元,累计15年后分10年领取那每月就是150元。所以合计每月养老金为750元。
养老保障水平的高低,关键还是看国家经济发展情况好坏,只要能保持目前发展势头,15年后社保养老金保障个人生活基本需要应该没有问题。

回答(4):

不好说,现在的制度一直在改革。不过看来是有这种可能,交多少领多少,而且无利息。
最主要的是你没有说你现在身在何地?

回答(5):

社会养老保险只是最基本的老年生活保障,准备个人的养老需求,需要多渠道、多层次地解决,很多单位已经开始实施企业年金制度,在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前提下,为职工建立养老年金,作为职工养老的补充;职工个人也可以在经济能力允许的条件下为自己投保商业养老保险;个人还可以通过个人储蓄、收藏、购置固定资产等多种方式准备个人和家庭的养老保障。

我只是把养老保险的实际情况向你作了明确地介绍,并非鼓动你一定要参加,希望你能了解社会保险的真实含义,也许我表达的还不十分清楚,还是谢谢你能认真看过我的回答,理解我的善意。

亲爱的朋友:不知道你是哪方的大侠,你那地区是否属于中国管辖,呵呵。单位与个人分担的这种事情,在你们那里真的是难寻踪迹?很奢侈的?这样的好单位无从寻找?原谅在下孤陋寡闻,这是国家劳动法、社会保障条例明文规定的哈。单位为职工参加养老保险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绝对不是单位在行善、发慈悲,而是按规定推不过去的事情,犹如纳税一般,不得自主的啊!我原来以为你是暂时的自谋职业,独打独拼的生意人,临时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接短过渡而已,不知道你是有正式的工作单位,常年在社会商业公司工作的公司员工。

在网上你也可以看到很多职工都已经觉悟,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努力争取个人的社会保障,寻求国家和政府的文件支持,与老板协商,要求五险一金,不然,光靠自身的奋斗,顾得了生活顾不上保障,最后吃亏的还是自己哈。

不仅是国家和政府,各地区也都为劳动者的五项保障(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制定了相关的政策规定,现在,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已经是很普及的事情了。你大可不必对这件事情那么没有信心,你们公司也不是世外桃源,为员工参保的工作应当是指日可待。这不是仅仅是针对公务员(其实公务员是不参加社会保险的)或一些大的国有单位的规定,而是对所有的公私企业都必须实施的一项强制性的规定。

社会养老保险本身就是国家、集体(企业)和个人共同建立起来的社会保障,这项稳定国家的根本政策,单位的责任是义不容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