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从你的文字叙述可以感觉到你现在的心情,虽然向这种情况对于有的人不会在意现场他人,自行疗伤处理了事。但是大千世界人和人是不一样的,所以你也不必烦恼。人们日常生活由三种秩序维系——民事法律、行政法律、刑事法律。你叙述的争议属于民事法律调整的对象。笔者对于你提出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回答如下,供你处理此事时参考:
1、民事上有一种责任——公平责任原则。对公平责任的定义,具有代表性的观点是:公平责任,又称衡平责任(billigkeitshaftung),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但是按照法律的规定又不能适用无过错责任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公平的观念,在考虑受害人的损害、双方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及其他情况的基础上,判令加害人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失给予适当补偿。 我国立法对公平责任原则最直接的体现即是《民法通则》第132条:“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 民法上关于公平责任之构成要件: ①双方当事人均没有过错。②不符合法定的无过错责任之要件。③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没有因果关系。
2、体育活动是一项有益于参与者身体健康的健身活动,因此对于这种活动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原则上适用公平责任原则比较合适,不知你能否接受这个观点。
3、民法上的连带责任。从楼主叙述的内容可以确定,发生事故的时候是篮球运动正在进行过程中,因此如果按照上述法定公平原则处理比赛中发生的意外伤害,运动参与者均应当分担因疗伤发生的相应费用。因此,建议你同其他同学协商共同分担,这其中受伤害的同学自己也应当分担部分费用。
4、现在学校对在校学生均办理的意外伤害人身保险,运动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应当属于保险赔范围,但考虑伤害治疗不可能等时间,先及时对伤害同学进行治疗,收到保险理赔费用后,弥补先行垫付
上述答复不知对楼主是否有帮助。祝楼主好运。
法律条款!!!
不会的,他不会因为这一点是告你的,反而这会让他的名誉一扫而光,别担心
不久崴到脚了吗,多大点事啊,我也告诉你一损招,只说你的脚让他踩出血了,也叫他赔,呵呵 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就这样对付他
可怜可怜。如果真的是你说的那样,那你不应该赔偿。
他是自己不小心受伤的,不应该由你赔。
但是他很耍赖,可能故意说是你弄的,要求你赔偿。可怜,如果没有证人的话,可能……你就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不要脸的行为 篮球运动受伤在所难免 要怕受伤就别玩 在法律方面我帮不了你 他确实不应该索要赔偿 因为是他踩你的脚 而不是你踩他 他总不能说“是你脚妨碍我落地吧” 虽然你不用赔偿 但你应该买点水果看看去(和同学去 别和家长去 要不他们会更认为你理亏) 咱班就发生过这种事 受伤的没要赔偿 另一家买点大骨头看看去就完事了
应该不用赔~~~打篮球受伤是很正常的事~~~只要不是故意的就好了~~~但你应该道歉一下~~慰问一下对方~~这是应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