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上记载的信息,如果需要更正或修改,必须有户籍登记机关进行。
你可以随带本人户口与身份证,到辖区户籍登记机关提起修改的要求并提供为什么需要修改的依据。
自行修改户口本上登记的信息,将失去整个户口本的法律效力。
拓展资料:
本户如有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
居民户口簿登记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记载。
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户籍调查、核对时,户主或本户成员应主动交验居民户口簿。
户主对居民户口簿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涂改、转让、出借。如有遗失,须立即报告户口登记机关。
全户迁出户口管辖区的,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缴销居民户口簿。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户口簿
更改户口簿的服务处所,需要户主带着身份证、个人申请书、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本信息更正。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扩展资料:
《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你可以随带本人户口与身份证,到辖区户籍登记机关提起修改的要求并提供为什么需要修改的依据。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自行修改户口本上登记的信息,将失去整个户口本的法律效力。
扩展资料
公民要求更改服务处所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报告。
1、新单位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凭工作单位调令或公务员录取通知书或单位人事部门的证明等材料办理。
2、新单位为非国有企业,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最近三个月的社保。
3、改为无服务处所的,需提供原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辞职或辞退文书或街道的失业证或劳动部门的下岗证(对于年龄较大或其他原因无法办理失业证或下岗证的,要求提供乡镇街道的失业或下岗证明)。
4、原单位属于上述第一点人员要求改为非国有企业,需提供第二点调入单位和第三点调出单位的材料办理。
5、以上材料除单位证明、乡镇街道的失业或下岗证明收取原件外,其余材料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百度百科
更改户口簿的服务处所,需要户主带着身份证、个人申请书、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本信息更正。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到派出所改啊,当然最后提供现在工作单位的材料。比如胸卡,工作证,会员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