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后分居两年的

2024-11-23 02: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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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婚姻法》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法院应准予离婚。证明分居两年是非常困难的,最有力的证据是在律师见证的情况下,双方订立分居协议,在法庭上提交的这一证据的,法院比较容易认定夫妻分居的事实。另外,还可以提供如证人证言、另寻住所的租赁合同、新住址接收的信件等,都可以成为证明分居的证据。
对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理解,不能只简单的理解为分开居住,作为法定应准予离婚的夫妻分居的实质,在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并持续长达两年。有些夫妻因为住房条件限制,只能住在一个屋檐下,却早已没有夫妻之实;而有些夫妻分开居住,却仍然保持性生活。要证明夫妻之间连续满两年未有性生活,谈何容易?特别是在一方坚决要求离婚,而另一方坚持不离的情形下,这种个人隐私性极强的证据,就更难举出。所以,对于那些想依靠婚姻法“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而希望法院判决离婚的人,着实需要三思而行,慎之又慎。
法院判决离婚的根本标准是“感情确已破裂”,但是由于这只是一个原则性的规定,法律上列举了属于“感情确已破裂”的几种具体情形,但是实践中,不少人错误认为“分居满两年”就会自动解除婚姻关系,这是对婚姻法错误理解。法院不会单纯以“分居满两年”作为判决离婚的依据,它会综合考虑各个方面,包括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性。

回答(2):

1、一方在外居住的证明,如房屋租赁合同等;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协议;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分居文书或双方来往的邮件等可以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4、证人证言,但由于证人常常与为其作证的一方存在利害关系加之离婚涉及个人隐私,法院一般不采纳单独的证人证言,须结合其他的证据来认定分居的事实。好律师网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