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强制。但年休假只有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才可以跨年度安排。
工作与休息都是劳动者的重要权力。用人单位不能强迫劳动者休年假。
如果是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劳动者在此期间工作的,按照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支付(一天等于三天的工资);
劳动者本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不休年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节录)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1、《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2、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3、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强制肯定不行,但可以与劳动者协商,毕竟单位工作也有淡季旺季。
公司还这么干?公司还强制休年休假》?第一次听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