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诉讼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7 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 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您最后说“只是想给她点颜色看看”,那就属于道德的调整范围了。协议离婚的话,只要双方意思一致就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到法院起诉离婚,有一个判断标准是感情破裂,这就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了。不过还是“和为贵”,希望你能够和妻子开诚布公的谈谈,化解当前的矛盾。
可以 这属于家庭暴力中的冷暴力 不过时间再长点
不过劝你 夫妻之间少整事儿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根据婚姻法第四章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不知道你们是否感情出了问题,建议夫妻互相协商解决,避免矛盾升级。如果实在解决不了,是可以协议离婚,或者起诉离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