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收入6500(视为已扣缴社险),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为195,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计算公式:需缴纳的个税=(工资收入-社险-起征点)*税率-速算扣除数=(6500-3500)*10%-105=195
起征点:自2011年起,起征点由2000元上调至3500元。
税率:由3%上涨到45%,有7个等级,分别与7个不同区间的应纳税额对应。
速算扣除数:由0上涨到13505,也有7个等级,与不同税率相对应:
若包含社险,则假设三险一金标准是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1%、住房公积金8%。计算过程如下:
缴纳的个税=(6500-6500*8%-6500*2%-6500*1%-6500*8%-3500)*10%-105=71.5
计算方法: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
免征额:
公众对“起征点”存在误解。正确的说法应该是“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起征点”与“免征额”有着严格的区别:
所谓起征点,是征税对象达到征税数额开始征税的界限。征税对象的数额未达到起征点时不征税。一旦征税对象的数额达到或超过起征点时,则要就其全部的数额征税,而不是仅对其超过起征点的部分征税。
所谓免征额是在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它是按照一定标准从征税对象总额中预先减除的数额。免征额部分不征税,只对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
二者的区别是:假设数字为2000元,你当月工资是2001元,如果是免征额,2000元就免了,只就超出的1元钱缴税,如果是起征点,则是不够2000元的不用交税,超出2000元的全额缴税,即以2001元为基数缴税。
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
195
根据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应该这样计算
①先算应纳税工资:6500扣除3500的起征点后得到3000的应纳税工资
然后通过个人所得税率表找到“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适用税率为10%,扣除数为105
3000乘以10%,再减去105就得到了,195的应纳税额。
扩展资料
个人所得税率是个人所得税税额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比例。个人所得税率是由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根据个人的收入计算。 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收入达到缴纳标准的公民应尽的义务。2011年6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6月30日表决通过了个税法修正案,将个税免征额由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适用超额累进税率为3%至45%,自2011年9月1日起实施。
最新个税计算方法如下
工资6500,因未提供五险一金缴纳情况,暂不考虑扣缴五险一金
个税缴纳额=(6500-3500)×10%-105=195元
不过一般公司都需要依法缴纳五险一金的,缴纳五险一金后个税缴纳会大大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