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
按照权责发生制,增值税和附加税都需要当月月末计提,次月纳税申报日之前缴纳,一般每月15号为纳税申报截止日,遇到节假日则顺延。
月份终了,企业应将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额自“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销项抵减进项后的余额转出至“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若销项小于进项则将销项余额转平,账面留下进项税额余额即可。
附加税包含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1、城建税额=(当期的营业税+消费税+增值税的应交额)*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2、教育费附加=(当期的营业税+消费税+增值税的应交额)*教育费附加税率
3、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2%
现行制度规定,市区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的提取比例为3%
扩展资料:
1、增值税当月月末计提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下月交纳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3、如果上月的已缴税金 ,上月交纳时 :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4、月末结转: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应交增值税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营业税金及附加
以上附加税费通常是的。
当月末增值税是得计算出来,然后算出附加税费,计提附加税费,
因为当月利润表中营业税及附加费用,按照权责发生制核算须含当月的费用,又因 次月初(不能当月)才得以申报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