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电子版的在国家税务总局资料下载中心下载,或者在各省国税局网办税指南中下载。
二、《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申请表》电子档填表说明:
1. 编号 由退税机关受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申请表后编排的流水号或归档编号,新办先不填。
2. 经营者名称、经营场所 按照营业执照登记的企业名称全称、经营场所/住所填写。
3. 海关代码 按照海关注册登记证书中海关注册登记编码(10位)填写。
4. 拼音助记码 可不填
5. 住所 按照国税税务登记证上的地址填写。
6. 纳税人识别号 国税税务登记证上的税字号。
7. 纳税信用等级 按主管征税机关认定的纳税信用等级填写,暂未评定的不填。
8. 纳税人类型 属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的,在相应的括号内划√。
9. 注册类型 按国税税务登记证上的登记注册类型填写,代码及文字如下 :
100 内资企业 110 国有企业 120 集体企业
130 股份合作企业 140 联营企业 141 国有联营企业
142 集体联营企业 143 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 149 其它联营企业
150 有限责任公司 151 国有独资公司 159 其它有限责任公司
160 股份有限公司 170 私营企业 171 私营独资企业
172 私营合伙企业 173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174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190 其它企业 200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210 合资经营企业(港、澳、台资) 220 合作经营企业(港、澳、台资) 230 港、澳、台商独资经营公司
240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00 外商投资企业
310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320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330 外资企业
340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50 外国企业 351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352 提供劳务、承包工程作业 353 支付单位扣缴预提所得税 354 国际运输收入
359 其它 400 个体 410 个体工商户 420 个体合伙 900 其它
10. 行业归属代码及文字 01-粮油食品 02-土畜产品 03-纺织服装 04-医药保健 05-轻工工艺 06-冶金矿产 07-机电产品 08-石油化工 09-建筑材料 10-体育文化 90-其他;(单选)。
11.预算级次、隶属关系 必须按“中央”“省级”“地(市)级”“区(县)级”“乡镇级” 选之一填写。
1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编号 按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备案登记表编号或“资格证书”、“批准证书”。
请注意:不要改动表格格式和已填内容,否则要重填。认真按填表说明要求填写(特别是黑体字部分),无说明可不填写,如有填错需重新打印。
13.经营者类型 具有生产出口产品能力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填写“生产企业”,没有生产能力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填写“商贸企业”。
14.工商登记、法人姓名、注册资金 按工商登记的有关内容填写,注意“注册资金”要大写。
15.开户银行及帐号 填写企业的基本帐号及开户银行作为接收退税款的帐号,银行名称请用全称。
16.经营者授权办税人员 填写纳税人授权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事宜的办税人员情况。
17.主管外汇管理局 应填写“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
18.退税计算办法 已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生产出口产品能力的对外贸易经营者,选择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办法;已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没有生产能力的对外贸易经营者,选择外贸企业退税办法;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对外贸易经营者,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免税办法。特定企业退(免)税计算办法,按现行国家政策规定确定。
19.进料加工抵扣方式 退税计算办法按“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管理的企业,对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货物“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申报的计算方法,必须在“实耗法”和“购进法”中选择一种。
20.纸质单证申报方式 “上门申报”指纳税人持有关资料、凭证直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在相应的括号内划√。“邮寄申报”暂不实行,请勿改动。
21.电子数据申报方式 “上门申报”指纳税人使用软盘等直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电子申报数据,在相应的括号内划√;“远程申报”暂不实行,请勿改动。
22. 附送件 填写申请资格认定附送的资料名称,只须在相应的括号内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