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安全检查擅自营业处罚标准是多少?

2024-11-28 00:4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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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以人为本,教育引导为主,处罚为辅。如对社会危害不大的未将营业执照正本置于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和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年度验照两种违法行为,工商部门必须先责令限期改正,教育引导其守法经营。对逾期未改正的,才能处以罚款。

参照企业处罚额度,设立了与个体工商户经营规模、违法行为影响、后果相适应处罚额度。设定的最高罚款额度为4000元,低于《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最高罚款额度(1万元)和对企业的罚款最高额。如《个人独资企业法》最大罚款额度为5000元,《公司法》最低罚款额度为1万元等。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浙江海宁:餐厅未经消防检查擅自营业 消防依法处罚

回答(2):

消防提示,公共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条文,将责令停业使用,处叁万元以上叁十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