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层面来说,员工的时间被分为工作时间和私人时间。员工在私人时间里,老板是无权干涉的。
浙江援手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民强认为,如果“老板的千里眼”系统在员工下班后还开通,只要老板愿意,随时都可以知道员工在什么位置,进而判断出员工在做什么,这就侵犯了员工的私生活安宁权。私生活安宁权是隐私权最重要的内容,“千里眼”使用不当就直接侵犯了员工的隐私权。
鉴于就业压力,可能许多员工会同意接受这种定位系统,但一旦员工与企业解除了劳动关系,以侵犯“隐私权”为由起诉原单位,原单位会很被动。
律师建议,为避免纠纷,企业老板最好与员工就此事单独签订协议,作为员工同意安装的“代价”,企业应在协议中明确约定支付一定数额的钱款以对可能出现的侵犯员工隐私权的行为作出补偿
浙江大学研究经济伦理的博士生张彦则认为,“老板的千里眼”将直接影响员工的忠诚度。“疑人不用,用人不疑”的古训,说的就是商业伦理的诚信。虽然现实中存在员工出工不出力或“公时私用”的情况,但这时候老板不应该是想办法监督员工,不能把自己的员工当贼防,而要对其进行职业教育,用企业文化去感化员工,促其上进自觉。
老板和员工不是对立的,他们在人格上是平等的,如果员工心里不愿意接受“千里眼”,而企业强迫其接受,这极易伤害员工自尊心。不管是企业管理还是科学技术,都应以人为本,通过规范、合理制度保障员工权利,这也是提高员工忠诚度的有效办法。
如果私人电话当然不合理,如果老板发的或公司电话,就看你和老板协议了,你不同意的话可以辞职,我相信没有几个人会同意的
如果手机是办公专用手机,且只在上班时间定位,也是说的过去的。干涉到私人生活了,那自然就不可取了。
工作上需要,那很好,有什突发情况,那就是用到最佳了。
仅仅是定位的话也不算过分,但是肯定是不对的,侵犯了个人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