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填报步骤如下:
1、打开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选择单位名称,输入密码,点击登录;
2、点击综合所得申报;
3、点击正常工资薪金后面的填写;
4、进入工资薪金填写界面,点击复制上月当期数据,再点击立即复制数据;
5、返回综合所得申报,点击税款计算;
6、点击预填扣除;
7、页面弹出提示,点击我确认,再点击确认;
8、返回综合所得申报,点击申报表报送,再点击发送申报;
9、页面弹出申报成功,网上申报个税即操作完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