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欠别人3万块钱没有欠条他起诉我有用吗

2024-11-22 01: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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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能提供转账记录、短信、微信、邮件、QQ记录、电话录音等证据,可以起诉。

1、《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一十六条 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

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第六十八条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回答(2):

  如果能提供转账记录、短信、微信、邮件、QQ记录、电话录音等证据,可以起诉。
  法律依据:
  1、《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一十六条 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回答(3):

你这种不要脸的人还配活在世上吗?借钱还钱,天经地义,还好意思来这里问我们

回答(4):

那要看证据的 认证物证 取款记录等等

回答(5):

1、如果你的确 欠了人家3万元,你应当诚实地如数还给人家。人家当初借钱给你,连欠条都不要,说明你在人家心中是有信用的。建议你不要为了3万元钱,让人家看扁了你。
2、如果没有欠条,也没有旁证(如见证人等),他去起诉你,他会败诉的,因为这个案件缺少了关键证据。估计法院会因为他没有证据而判他输官司。

所以,如果没有别的证据,而你又成心赖账的话,他没有别的办法。但你得当心你家人的安全。这是忠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