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方纠缠不休该怎么办?

2024-11-30 07:5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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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婚姻生活并不总是幸福美满的,这些年来,离婚率居高不下,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也是多种多样,比如缺乏爱的婚姻或不能同步成长的婚姻、或是夫妻一方出轨等。这个时候,基本就是离婚的结果。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离婚,意味着夫妻双方的关系已解除,如果对方纠缠,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措施:1.先找到对方详谈一下,看是否能和解,陈述利弊以及这么做的后果。2.如果对方仍纠缠且采取的是电话骚扰,可以录音,然后向当地警方报案,让警察来处理。3.如果是恐吓,利用证人录音录像的方法取证,取得大量有效证据,到法院起诉或报警。

回答(2):

离婚以后对方还是纠缠不休,可以和对方划清界限,很明确告诉对方,两个人之间已经不存在可能。

回答(3):

个人建议:
最好的方法是和解......(可能性不大)
不然的话只能收集证据.
比如:打电话时进行录音.骚扰的时候找证人作证(最好不要找亲属,证据的采信度较低),也可以录像录音. 对于骚扰,很难处理的.如果报警,最后也是不了了之.最多也是行政拘留.起诉到法院也不会有太大的罪....
如果是恐吓,也是利用证人,录音录像的方法取证,取得大量有效证据.到法院起诉.或报警.
最好的办法还是能和解尽量和解...对于这种事,很难说的...有时是赢了也是输了...
如果有子女,还要考虑子女的的承受能力..........涉及婚姻的事,很无奈

回答(4):

1、分析为什么还会纠缠不休?
2、找到他的弱点,如怕单位领导、爱面子、怕小朋友讲、怕公安、顾虑孩子或孝顺父母等,然后有的放矢解决问题;他怕什么,你就利用什么即可。
3、在其它方法都用过的情况下,你可以走法律途径,到法院起诉他侵权。

回答(5):

1.起诉到法院刑事厅,定侮辱诽谤罪.
2到公安局报案,用《治安管理处罚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依照上述规定,你的朋友可以在遇到骚扰侵害时及时通过110报警或到当地派出所报案。
对于电话骚扰可以采用录音方式,也可请邻居或居委会的人员到家中,充当证人。对这种行为我认为通过公安机关行政处罚比进行民事侵权诉讼效果要好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