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是多少钱一个月

2024-11-20 19: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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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个问题还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笔者就此问题说下自己对于这个问题的看法,要是有不周之处,还望指出。

离婚中孩子抚养权的问题适用《民法典》,其中一千零八十四条中明确指出离婚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是不会因为父母的离婚而消除了,也就是说不论子女被谁抚养,另一方仍然是有义务去提供抚养费的。

也就是说父母是有着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那么要是双方离婚以后,孩子的抚养权又是怎么区分的呢?

其实法律中也有明确的规定,那就是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会直接以母亲抚养判处,但是要是子女已满两周岁的话,父母双方要是对此协商不成的话,会交由法院进行判断,进行最有利于未成年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

当然,要是子女年满八周岁的话,也会适当的尊重子女的一个意愿,也就是会参考子女想跟随父母谁生活。

至于抚养费的问题,《民法典》中的一千零八十五条也是有着明确的条文,就算双方离婚以后,另一方也是要承担部分或者全部的抚养费。

但是抚养费的多少和多长时间的抚养 ,先听从双方协议的意见,要是双方协议不成的情况下,才会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肯定这个费用是要符合双方经济水平的一个实际水准,并不是可以狮子大开口,这样也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而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也有着很多种,一般的话分一次性付清,定期给予两种,其实这个抚养费的给予还是要考虑双方的一个经济水平进行协商或者判决的。

法律的规定中倒是有着支付的参考标准,但是因为每个人的实际收入水平不一样,所以要是考虑双方的一个实际负担能力和抚养孩子的时机需求,一般都是固定收入的百分之三十。

回答(2):

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是双方协商而成的,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抚养费

回答(3):

回答(4):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关于子女抚育费的数额的确定。首先由父母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可起诉至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判决,无论是协商还是判决,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依据:一是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二是父母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即使是父母双方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法院也应查实双方是否符合上述依据。

回答(5):

当婚姻走到尽头时,孩子的归属问题成为了离婚的障碍,很多夫妻都为孩子的抚养权而争执,有些就是为了抚养费的支付多与少而对薄公堂……本文为大家详细讲解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问题是怎样的?

1.夫妻双方离婚,孩子由一方抚养,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给付离婚孩子抚养费;

2.抚养费包括孩子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二、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4.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并不是一定就按上述比例去支付的,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还应该考虑: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三、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的给付:

1.经济条件许可的,抚养费可以一次性给付;

2.不具备一次性给付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抚养费,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