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领生育金材料
1、生育职工单位证明
2、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
3、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4、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证明
5、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结算单
6、施行计划生育手术职工单位证明
7、职工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8、医疗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证明
9、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结算单
二、申领生育金条件
1、受保人不再从事任何由报酬的工作,雇主不再支付受保人全部或部分工资
2、缴纳的保险金必须达到一定的期限和数额
3、受保人必须达到一定的工作期限
4、已办理参保备案,并在当地生育
扩展资料:
生育金标准
1、产假
正常产假为128天,分为产前假和产后假两个部分,产前假为15天,产后假为113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流产假以四个月划界,不满四个月的,给予15~30天的产假;满四个月以上的,休息42天
2、生育津贴
产假期间,国家对女工怀孕期间实行收入保障制度,立法规定,女工在怀孕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物价补贴照发
3、劳动和健康保护
不得在女工怀孕期间安排从事强度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也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岗位劳动的女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工作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工,不得安排夜班工作,并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允许女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检查时间按出勤对待,并相应的减少生产定额
4、哺乳期待遇
在婴儿不满一岁时,女工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有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每多一个婴儿,增加30分钟,哺乳往返时间算劳动时间
在哺乳期间,不得安排从事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劳动时间,一般不安排夜班劳动
二、生育金津贴
1、顺产津贴=(上年度参保职工本人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30天)*享受生育产假的天数
2、难产津贴=(上年度参保职工本人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30天)*享受生育产假的天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育保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育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