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目前对一般纳税人采用的计税方法是国际上通行的购进扣税法。即按当期的销售额和试用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然后对当期购进项目已经缴纳的税款进行抵扣,从而间接计算出对当期增值额部分的应纳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应纳税额,应该等于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的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公式如下: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售额*试用税率-当期进项税额
应该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销项税额=销项额*试用税率
应纳税额是指企业按照税法的规定,经过计算得出的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所得税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