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了,去派出所调解,当事人可不可以不去

2024-11-29 14:5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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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接受调解需要本人到场,不想接受调解可以不到场。

经过警方调解后,达成协议的,可以不处罚。达不成协议的,就要处罚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规定: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十九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扩展资料:

相关处罚条例:

第二十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有较严重后果的;

(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四)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律法规信息库: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回答(2):

可以由别人代替、比如最亲近的人

回答(3):

可以不去的

回答(4):

当然要去!

回答(5):

必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