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嫁后户口迁移了,离婚了怎么办

2024-11-27 12:48:5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离婚后女方户口解决办法:

1、另立门户

由于户口政策各地规定多有不同,另立户口的条件也会因时因地而异。一般情况下,需要有独立的房产,并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方能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或者调解离婚,还需要凭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相关部门办理。

2、再婚后再迁

如果离婚后再婚,可以在离婚后将户口迁往再婚一方对象的户口所在地,其所需要的手续和证明,除了参照上述所说的,还必须具体了解当地的户籍政策和细则。

3、不迁出

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而还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这是因为,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在户口簿上加盖“离婚”公章。当然,如果夫妻有迁出约定或者有判决书裁决或调解书要求等情况,则女方必须迁出。

扩展资料:

离婚后户口处理相关法律规定:

1、离婚后户口分立或迁转

(一)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二)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2、离婚后回迁户口

离婚后户口回迁应依以下程序办理:

首先,如果离婚当事人是农村户口的,要取得当地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迁入的证明。

其次,离婚当事人要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最后,离婚当事人应持相关材料到迁入落户的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 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因此离婚当事人应到现在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参考资料: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回答(2):

  女方婚后把户籍迁入男方户籍所在地,在离婚后女方可以申请办理分户手续,就是重新办理一本只有女方一人名字户口本,也可以申请迁移户籍回原籍。
  需要女方本人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迁移户籍或者分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 公安部 商业部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转发陕西省西安市《关于办理离婚、房产案件中有关户粮分立、迁转和房产变动问题的联合通知》的通知:
  一、关于户口分立、迁转。
  (一)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二)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回答(3):

回答(4):

回答(5):

从哪迁来再迁回哪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