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周末不能办无犯罪证明。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七条规定,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违法犯罪记录是公安机关内部掌握情况。国家行政、司法机关政审、调查或企事业单位重要岗位人员任用需要调查了解的,应由需要单位派人持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申请派出所出具证明,对个人一律不予以出具。
开无犯罪记录证明需要材料如下: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的复印件。
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者证明。
3、自己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开证明的人要在证明上签名再盖章)。
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
无违法犯罪证明由单位派人持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到户籍地派出所开具,公安机关不对个人出具。申请人有正当合理的理由,且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禁止规定,公安派出所应当受理。公安派出所受理后,应当及时核查相关档案、计算机系统信息,1个工作日内据实出具该居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派出所周末不能办无犯罪证明。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七条规定,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二、国务院《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提出,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工作,要从减少审批向放权、监管、服务并重转变,统筹推进行政审批、投资审批、职业资格、收费管理、商事制度、教科文卫体等领域改革,着力解决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公安机关不开具的18类证明:
1.身份证从15位升至18位后,需要证明是同一人。解释:相关单位可网上自行核对,无需公安机关出具证明。
2.银行存单、保险单、学校、单位等档案中姓名同音不同字需要证明是同一人。解释:由公证机关证明。
3.身份证丢失或损坏,乘机、取款、报名等需出具身份证明。解释:可补办身份证或办理临时身份证,派出所不出具身份证明。
4.持有身份证或户口簿,需要派出所出具身份证明。解释: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是公安机关发放的法定身份证明,派出所无需再出证明。
5.偿还能力证明。解释:应到公证机关证明。
6.生存(健在)、死亡证明。解释:确定健在还是死亡是卫生防疫部门责任,应由其确认。
7.亲属关系证明。解释:户口登记以外的亲属关系,派出所不出具,应到公证机关公证证明。
8.婚姻状况证明。解释:应到民政部门开具。
9.身份证丢失证明。解释:丢失即刻补办,不需证明。
10.家庭收入证明。解释:应到公证机关公证。
11.实际居住地证明。解释:由实际居住地社区(村)委员会出具。
12.人员失踪证明。解释:向人民法院申请出具。
13.保险事故证明。解释:保险公司内部有专人负责事故现场勘察,对损失核定。
14.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解释:应由需要单位派人持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到公安部门开具证明,不对个人一律不予出具。
15.各类证件、印章丢失证明。解释:派出所只出具报案登记证明。
16.非组织行为索取现实表现证明。解释:现实表现属政审范畴,应由组织出面了解,个人不得索取。
17.房产情况证明。解释:房产部门或到公证机关证明。
18.本人持招工单位调查表让派出所出具现实表现证明。
不上班。
首先,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七条规定,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公安局承担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防范、打击恐怖活动;
3、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4、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5、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6、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
7、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
8、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七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第八条 本规定由劳动部、人事部负责解释;实施办法由劳动部、人事部制定。
第九条 本规定自1995年5月1日起施行。1995年5月1日施行有困难的企业、事业单位,可以适当延期,但是事业单位最迟应当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最迟应当自1997年5月5日起施行。
公安局的业务可以简单划分为:
刑事、治安、交通管理、消防、出入境、人口管理、国内安全保卫等等。公安局通常下分:若干机关业务处(如政治处、法制处、装备财务处、信通处等等),派出所(按职能可分为刑侦、治安、户政、特业),若干工作队(如刑警队、巡警队、治安队、交警队。公安局的级别不同,具体称呼有别,如××总队、××支队、××大队等),现役机构(具体有边防、消防部门、警卫局)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