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哪些证件

2024-11-06 13:5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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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自愿离婚协议书;

5、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照片规格为3.5×4.5厘米。


扩展资料

上海居民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地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华侨、外国人离婚登记

上海居民:

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到登记中心填写统一格式的声明书)。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

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有效期6个月)。

华侨:

本人的有效护照; 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构出具的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有效期6个月)。

参考资料来源:

上海民政——婚姻登记申办手续指南

回答(2):

上海市办理离婚手续需要的证件如下:

1、本人的离婚登记声明书,纸质版原件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纸质版原件1份;  

3、本人居民身份证(可用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代替),纸质版原件1份;

4、本人常住户口簿(可用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代替),纸质版原件1份;   

5、结婚证,纸质版原件1份;

6、单人证件照,纸质版原件1份;

7、本人的离婚协议书,纸质版原件1份;

扩展资料

上海市办理离婚手续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出具相关证件、证明;

2、初审证件的真实、规范、有效;

3、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说明书》,并协商书写《自愿离婚协议书》;

4、审查当事人是否符合离婚登记条件,并对离婚协议达成一致,当事人宣读本人的《申请离婚登记说明书》并签名或按指纹;

5、婚姻登记员检查确认无误,打印颁发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一网通办—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离婚登记)

回答(3):

1、户口薄;2、居民身份证;3、《结婚证》;4、离婚协议,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5、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回答(4):

  2021年上海离婚登记按如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1.内地婚烟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2.符合《婚烟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3.在婚烟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的《离婚登记申请书》
  (二)受理。婚烟登记员按照《婚烟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初审。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烟登记员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婚姻登记员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受理离婚登记申请。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子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三)冷静期。自婚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烟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烟登记机关核无误后,发给《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存根联)》并存档。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烟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双方当事人应当持《婚烟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第(四)至(七)项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烟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莱垍头条
  (五)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烟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八条至六十条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一份并自行保存,婚烟登记处存档一份。婚烟登记员在当事人持有的两份离婚协议书上加盖“此件与存档件一致,涂改无效。×x婚烟登记处xx年月X日”的长方形红色印章并填写日期。多页离婚协议书同时在骑缝处加盖此印章,骑缝处不填写日期。当事入亲自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原件存档,婚烟登记处在存档的离婚协议书加盖“××登记处存档件××年x月xx日”的长方形红色印章并填写日期。

回答(5):

【离婚程序】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三、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四、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五、收费标准:工本费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