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日起,全国开通身份证异地受理,异地办理只限于丢失补办、或损坏补办、或者到期换证,需要你有当地的居住证或者暂住证,表示在当地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和住所,或者是在当地院校就读的学生也可凭学籍证明在异地办理。有以下情形的,不予受理:1、对系统无照片或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2、对伪造、编造、买卖、骗领、冒用国家法定证件,以及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3、有其他特殊情况的。
部分地区可以,网上有公布异地办证的派出所。
公安部今天印发了《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允许公民在非户籍所在地办理身份证的更换、挂失、补办。
意见明确,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
对难以确认身份和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
简单来说,整个流程就是“居住地受理——户籍地签发——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值得一提的是,异地受理不增加制发证周期和任何收费,最长60日,且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没有其他任何费用——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
公安部已部署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2016年7月,将在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推广异地受理。2017年7月,将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补办身份证:
携带户口本、丢失补办居民身份证的书面申请,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
是否可以异地补办?
① 各地政策不同,需征得你户口所在地办理身份证机关的同意。
② 为方便外出工作人员,有些地方开展一些异地办理身份证的途径,可向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咨询。
身份证在外地丢了,可以去当地派出所补办,具体补办手续建议咨询派出所
不可以,只能去户籍地。